【澳門晚報消息】為回應社會不同階層對住屋的需求,《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二O二一至二O二五年)》明確提出「有序推行階梯房屋政策」。為落實上述規劃方向,特區政府於二O二二年一月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進一步推動房屋五階梯總體發展計劃。
議員李良汪指出,雖然特區政府因應房屋五階梯政策,推動了有關項目的落成及制定相關法律。然而,隨着社會經濟發展、政策修訂等原因,住屋需求已產生變化。以最新一期經屋申請為例,合共提供五千四百一十五個單位,由去年九月二十七日起接受申請,期間由於申請人數未達單位供應數量,當局將申請截止期限延長三個月。即使如此,直至今年三月二十日,申請總數亦只有五千三百八十份,與過去超額申請的情況差距極大。加上五階梯當中作為銜接經屋與私樓的「夾屋」,當局早前表示暫緩相關工程的公開投標,以及作為推動長者融入社區、提升相關群體生活質素的長者公寓,由於使用費過高,不符合社會期望而令不少長者卻步。上述情況顯示二O二二年的房屋政策研究結果已不合時宜,凸顯五階段房屋政策未符社會預期、成效不彰,特區政府必須反思檢討,重新制定符合社會現況與發展的房屋政策。
此外,經屋的空置問題亦一直為社會詬病。他以湖畔大廈為例,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二O一一年推出時共提供二千七百O三個經濟房屋單位,但直至今年三月十五日,只有二千五百八十四個單位簽署了買賣預約合同,有一百一十九個單位仍未售出。雖然當局於今年二月曾表示,將被退回及未出售的四百一十一個經屋單位,按現行《經屋法》規定轉換為社屋用途,但相關單位空置多年,不僅造成經屋資源及公帑浪費,同時亦不利相關樓宇推動日常管理工作。
李良汪強調,居住問題與公眾生活息息相關,直接影響不少居民的人生規劃。故此,特區政府有必要重新檢視房屋五階梯政策的目標與成效,清晰各階梯定位,尤其對部分房屋階梯的申請資格及條件作出審視,以保障公共資源不被浪費,確保居民安居樂業的政策目標得以落實。
特區政府雖一直強調目前對《經濟房屋法》沒有修法考慮,但按照現時經屋申請人數大幅下降的情況,加上未來多個經屋項目將分階段落成,若情況持續,將對經屋政策的成效以至公帑合理運用均造成影響。李良汪在口頭質詢中,要求當局詳細說明,針對家團人數對應可選擇的房屋類型,特區政府於具備何種條件的情況下,才會考慮啟動修訂程序,容許取得人在家團成員增加後更換其他房型,以切合居民的長遠人生規劃。另外,按照二O二三年期經屋申請數據,可以預視未來經屋落成數量將能穩定供應以滿足市場需求,質詢當局既已具備實施經屋恆常性申請的前提,會否藉此契機落實相關機制,讓居民能按照自身規劃作出更好安排。
另外,他指出,「夾屋」因房屋政策推進及調整而出現定位模糊甚至被暫緩,令五階梯房屋政策出現「斷層」;經屋申請數量大幅下降,且未來多個經屋項目亦將分階段落成。質詢當局,現時房屋政策及社會需求與二O二二年制定時明顯不符,當局將於何時就房屋五階梯政策作出檢討,尤其會否重新制定符合社會現況的房屋政策。
關於長者公寓使用費方面,他要求當局交待,除了首階段的七百五十九個住宅單位於簽訂協議時享有百分之二十費用減免優惠,對於現時已申請但未能於首輪獲批的長者,會否延續相關措施令其能享有同一待遇,以體現政策的公平性及一致性。此外,未來會否下調使用費,令長者公寓更符合社會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