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2月19日電  為優化金融票據業務、提供集中的託管服務、與澳門債券市場協同發展,澳門金融管理局發行的金融票據(Monetary Bills)自12月19日起,由澳門中央證券託管結算一人有限公司(MCSD)進行託管。

  有關業務安排的初期,是託管轉移測試期,MCSD以託管機構的身份,為獲許可在澳門經營的銀行或特定機構,提供金融票據託管業務。各銀行可於MCSD系統,查詢金融票據的持倉資訊。而金融票據的買賣、回購交易、以及結算,仍通過澳門金管局進行。

  金融票據是澳門金融管理局發行的短期貨幣市場工具,具央行債務證券性質,主要用以調節金融體系內澳門元流動資金。金融票據息率在澳門元與港元的聯繫匯率機制下,水準與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相約,具市場競爭力。金融票據有7個期限,最短為隔夜,最長為1年。另外,銀行亦可通過即日和隔夜的金融票據回購協定,向金管局借入澳門元,以更靈活管理澳門元流動資金。

  澳門金管局相信,通過由MCSD集中託管金融票據的安排,將可強化金融市場基建,同時便利銀行業界及時於MCSD查詢持倉資訊,優化澳門元流動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