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簡稱:合作區)於4月15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與葡語系國家科技交流合作的扶持辦法》(簡稱:《扶持辦法》),從稅收優惠、支持葡語系國家外商投資科技企業發展、支持交流合作、支持平台建設等方面推出共六章25條扶持措施,給予全方位、全鏈條、大力度的各項政策支持。該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扶持辦法》旨在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部署要求,支持澳門進一步擴展中葡平台功能,推動中國-葡語系國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有效運作,吸引葡語系國家科技企業來橫琴投資落戶,促進中葡交流合作,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注重目標導向,三大方面惠企精准施策
為促進與葡語系國家的科技交流合作,《扶持辦法》以目標為導向,主要從三大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在支持葡語系國家外商投資科技企業發展方面,該政策聚焦初創期的葡語系國家外商投資科技企業,從落戶獎勵、投資獎勵、用工補貼、辦公場地支持、住房租金補貼、研發費補貼、發展壯大獎勵方面提出相關具體措施,為初創期的葡語系國家外商投資科技企業在創業的各個階段提供全週期支持,助力企業穩健成長。
在支持交流合作方面,該政策從支持技術交易、支持舉辦交流活動方面提出相關具體措施,進一步推動合作區與葡語系國家之間技術、人才、資金等要素的流動。例如,合作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葡語系國家的高校、科研機構以及企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的,可按其年度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年度最高50萬元獎勵。
在支持平台建設方面,該政策從支持孵化載體建設、支持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兩方面提出具體措施,為交流合作以及葡語系國家外商投資科技企業發展提供服務平台和人才支撐。其中,對符合條件的孵化載體運營單位,可給予年度最高300萬元運營獎勵。對合作區獲批的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可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注重琴澳聯動,加碼獎補促落戶發展
《扶持辦法》進一步加強與澳門的聯動,注重琴澳聯動,共同推動琴澳成為葡語系國家科技企業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的首選地。
一方面,《扶持辦法》精准對接澳門“巴葡科技企業(澳門)創新創業大賽”,可按其獲得賽事獎勵金額的100%給予最高100萬元落戶獎勵,且同一企業或者團隊獲得多級獎項的,可按其中最高賽事獎勵金額給予落戶獎勵。
另一方面,《扶持辦法》對在澳門、合作區同時佈局業務的葡語系國家科技企業,在投資獎勵、用工補貼、辦公場地支持方面給予加碼獎補。其中,對在澳門設立關聯公司的葡語系國家外商投資科技企業,投資獎勵由原來實繳出資的5%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其比例提高至10%;用工補貼期限由連續不超過18個月延長至連續不超過24個月。
注重政策銜接,健全完善產業政策體系
《扶持辦法》與合作區已出台的人才政策、科技創新政策、引領性企業扶持辦法以及上市獎勵等政策有機結合,互補支持,構建和完善全面促進與葡語系國家的科技交流合作的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