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2024年8月5日,司警局接獲路氹城區一娛樂場保安部通知,一名內地男事主在娛樂場內被人藉兌換詐騙款項。

司警局博彩罪案調查處查悉,2024年8月4日,在逃涉案內地男子上述娛樂場向事主搭訕需否兌換貨幣,雙方並交換聯絡方法。及後,事主欲將港元籌碼兌換為人民幣,便聯絡在逃涉案男子相約在案發娛樂場內進行兌換。事主將價值21萬港元的籌碼交予對方,對方將裝有20萬元人民幣的購物袋交予事主。當時事主沒有仔細查看袋內的錢便離開,在逃涉案男子亦迅速登上在娛樂場外接應的次名涉案內地男子乘坐的計程車離開。約一小時後,事主查看袋內的人民幣時,方發現只有四張100元人民幣為真鈔,其餘均為人民幣“練功券”,遂在娛樂場保安員協助下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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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證物

在司警局調查期間,次名涉案男子進入娛樂場欲將涉案籌碼兌換為現金時,被娛樂場保安員截獲及交予本局處理。司警局根據調查所得,以詐騙(相當巨額)罪將該名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並繼續追緝另一名在逃涉案人。

司警局發現過往不法分子主要以面值1000元港幣的“練功券”進行兌換詐騙,本案是近年偵破的首次以大量面值100元人民幣的“練功券”進行兌換詐騙的案件。司警局呼籲居民和旅客須提高警惕,切勿循不法渠道兌換貨幣,應透過銀行或合法兌換店兌換貨幣,以免招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