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當局推動全澳公共停車場必須設有MPark無感支付平台供駕駛者使用,社會有意見認為是助力其在市場的普及程度,有違自由經濟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議員李良汪早前在書面質詢中要求當局交代,是基於何種考慮只安排MPark無感支付平台進場,日後有否計劃推動更多無感支付工具覆蓋至全澳的公共停車場?並質詢“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競投招標遲遲未有公佈的原因為何?以及開展時間表。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回覆稱,該局一直歡迎和呼籲停車場經營者按自身商業決策,選定與不同的無感支付平台合作。然而因應近期社會提出不同停車場使用不同的無感支付平台影響出行體驗,故根據特區政府與相關金融機構簽署的服務協議,在該局管理的停車場統一提供至少一種無感支付平台(即MPark)以便利駕駛者使用。
該局將根據新修訂的《修改第二九/二O二三號行政法規〈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序〉》行政法規分別開展“公共停車場的經營批給”、“公共道路泊車位(即咪錶)的經營批給”公開競投程序,當中會包括優化停車場收費系統無感支付功能,以及在咪錶位加入電子方式繳付等要求。
就李良汪質詢當局日後會否避免在停車場管理合同期間作出調費決定?以及當局還有何有效舉措提升公共停車場的泊車率,避免造成公共資源浪費,同時增加公共收益?
回覆中指出,公共停車場定價是本澳陸路交通政策其中一環,若以低廉價格提供公共泊車服務,對交通可持續發展未見有利,不符《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的目標。故該局從提高公共停車場車位流動、體現用者自付、鼓勵綠色出行和平衡用車成本等方面考慮收費定價,期望讓有限的公共泊車資源能獲得更公平、更有效的運用。同時倘社團能發揮影響力,推動駕駛者改變“車泊門前”的錯誤習慣,將“守法泊車”的正確意識輻射到社會各階層,也有助用好公共泊車資源。
李良汪指出,並非以低廉價格提供公共泊車服務就能改善本澳交通問題,但放任泊車資源不用,則會造成公共資源浪費之餘,亦對本澳交通問題造成更多不利因素。作為職能部門,當局對善用公共資源優化本澳交通規劃責無旁貸,惟相關部門多次將責任推卸予駕駛者的駕車習慣,以及認為應由社團推動改善,顯然避重就輕、漠視自身應負責任。促請當局認真檢討,履行部門應盡責任,貫徹落實“以人為本”施政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