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議員李良汪早前在質詢中指出,本澳現時仍有部分私人建築物因種種原因尚未完成公共地役移交程序,由於仍屬自管狀態,權限部門不具條件執法,對社區環境及公共秩序造成一定隱憂。
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回覆稱,關於公共地役的移交,主要須按照建造樓宇時的土地批給合同及規劃條件圖(或街道準線圖)的規定,當中是否有將大廈柱廊或開放位置設定為公共地役權。對於樓宇有涉及可移交的開放位置時,土地工務局會協調相關部門跟進移交工作。惟部分個案基於城市發展及周邊環境等複雜因素,需要較長時間處理有關移交工作。
保利達中心、永堅工業大廈、建業工業大廈、華明工業大廈與澳門工業中心之間的開放位置屬於保利達中心負責興建的公共道路工程,特區政府現正協調相關部門接收,以解決現存問題。
海洋花園各屋苑範圍內的道路及公共設施,屬於土地批給合同內的特別負擔項目,即由土地承批人負責建造的項目。有關特別負擔項目已完成,但由於道路及設施一直開放使用,移交的項目需進行各種優化及符合相關部門要求才有條件被接收,該局現正協調相關部門及土地承批人跟進移交工作。
市政署表示已就海洋花園屋苑的公共地役權事宜向工務部門發表意見,同時會積極配合後續的驗收及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