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4月24日,第十期企業服務日之政策解讀及申報宣講會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簡稱:合作區)經濟發展局企業及人才服務中心多功能廳舉行,活動邀請合作區經濟發展局代表圍繞橫琴促進科創發展相關措施進行解讀,吸引科技型企業代表約80人參加,超1000人次線上觀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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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講會現場

合作區於3月29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從創新平臺建設、科技企業引育、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國際科技合作、科技創新生態六個方面提出具體扶持措施,助力合作區科技企業發展。隨後,《若干措施》配套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構建優質科技創新環境實施辦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創新平臺載體建設實施辦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國際科技合作實施辦法》等三項實施辦法也於4月7日印發。

本次宣講會圍繞《若干措施》配套的實施辦法進行解讀,並進行申報宣講,幫助琴澳兩地企業和人才深入瞭解合作區扶持科創發展政策,助力合作區科技型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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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企業踴躍參與

重大創新平臺可獲超千萬元資助

會上,合作區經濟發展局代表詳細介紹了配套實施辦法能為科創企業帶來的支持。其中對經澳門高校推薦併入駐其產學研示範基地孵化的專案,每個專案可給予一次性20萬元資助;對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最高可給予3000萬元;境內外創新主體聯合澳門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等圍繞產業細分領域建設專業孵化器,單個孵化器可獲得資助額最高1000萬元。

此外,合作區還將營造優質的科創環境和土壤,為科創企業“保駕護航”。其中,符合政策要求的科技類企業及機構入駐經認定的辦公樓宇辦公的,補貼期限最長可連續享受60個月;合作區科技企業如果獲得合格機構投資者投資的,將可按所得投資額的5%得到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獲得50萬元;合作區企業或機構獲得國家或者廣東省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立項資助的,也將獲得最高500萬元配套資助。

助企業“出海”拓展境外市場

合作區經濟發展局代表在介紹《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國際科技合作實施辦法》時提及:“新政策在支持科創企業‘引進來’的同時,也鼓勵企業積極‘出海’。”對科技部授牌的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平臺,給予連續3年、每年100萬元補貼。“合作區科創企業可借此充分利用澳門窗口優勢,進一步開拓境外市場。”

在互動交流環節,參會企業代表與合作區經濟發展局代表就認定方式、申報條件等問題進行充分交流探討,並就《若干措施》申報中可能遇到的相關問題進行答疑解惑。

“經過此次宣講以後,我們對合作區科技創新扶持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瞭解,這對我們企業下一階段的發展計畫都有參考和影響作用,能幫助我們更好地把握合作區政策紅利。”企業代表在宣講會結束後表示。

10項申報同步開啟

為貫徹落實《若干政策》及三項實施辦法,十項申報工作已接連開啟,相關企業可根據指引提交有關資料進行申請。

截至目前,企業服務日活動已舉辦10期,接下來,企業服務日活動將繼續圍繞合作區企業和人才切實訴求,跟隨合作區動態,第一時間幫助企業瞭解最新政策,持續提升營商環境,吸引更多企業和人才在合作區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