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本年四月,珠海市政府實施《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規定的通知》,當中除將繳費方式統一為按年繳費,更調整了延續繳費和一次性繳費(躉繳)規定。

議員李良汪表示,珠海社保自二O二O年一月一日起,讓符合條件的本澳居民可在澳門境內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不用往返兩地辦理,減少了居民往來不便,政策獲居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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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

但根據政策最初的內容,參保人年滿六十周歲可申請一次性躉繳至滿十五年,而是次調整內容規定,卻指出沒有達到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可申請繼續逐年繳費,至六十五周歲仍未達規定繳費年限,才可申請一次性躉繳費用,令參保人尤其部分本於今年已達年齡要求的居民無奈又失望。

李良汪指出,由於措施為本澳居民參保提供了更便捷的途徑,自服務推出後居民反應踴躍。惟去年措施要求參保人需每年作出資格認證,令一部分居民被排除在參保資格外;今年四月再將申請一次性躉繳費用的年齡提高至六十五歲,再次令已參保的居民對領取珠海社保實現自身退休保障的信心動搖。自相關消息公佈後,連月來已接獲不少居民提出訴求,指出面對相關政策一次又一次改變,感到無奈及失望,建議珠海當局能考慮居民的實際需要,放寬領取限制。

他強調,隨著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本澳居民於內地居住及養老的人數不斷上升,惟相關政策細則近年多次作出修改,令居民感到憂慮。他建議兩地政府持續完善政策的溝通機制,因應政策推行初衷,研究調整並放寬本澳居民參保及領取退休保險的可行性;同時,建議日後在推出任何修改或更新前,應提前收集本澳社會實際情況及居民訴求,讓政策措施在符合國家大政方向的同時,能更切合本澳居民參保目的,以強化本澳居民融入國家發展過程中各項社會保障政策,為居民提供最堅實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