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日前,治安警察局接獲勞工事務局轉介之舉報,指一名工種為“家務工作”之內地女外僱(顧某),在本澳從事代購及協助他人帶貨之工作,懷疑涉及虛假聘用。
治安警察局隨即展開調查,並於11月26日在看台街某店舖將顧某截獲,經查問,其承認於2023年10月要求友人(羅某)協助為其申辦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以便其頻繁出入本澳購買貨品,羅某答允且於2024年3月成功為其取得外僱身份,顧某承認從未前往羅某住所工作,聲稱為答謝羅某協助,曾贈予羅某約18,600澳門元。
同(26)日,警員聯絡到羅某協助調查,其拒絕回答警方任何提問。
涉案顧某為40多歲內地居民,羅某為40多歲本澳居民,綜合調查所得,二人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