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拾遺不報法辦

2024 年 12 月 6 日

【澳門晚報消息】12月3日,治安警察局接獲市民報案,稱其與友人在澳門花王堂前地附近拍照期間,將手提袋置於一旁,其後發現手提袋不翼而飛,經尋找不果,懷疑被人拾獲據為己有,故報警求助,報稱損失約11,000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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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女子,並於同日晚上在白鴿巢前地附近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女子承認拾獲事主手提袋,警員亦在其住所起回有關物品。

涉案女子為40多歲菲律賓籍人士,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