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特區政府公報今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前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在離任後,繼續為國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從事有利於國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利益的工作或活動。

賀一誠為從事上款所指工作或活動所需的一切後勤及行政支援,尤其是辦公室及輔助人員、汽車及司機、保安、醫療、禮遇安排以及所需費用,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訂定。

因執行批示而引致的財政負擔,由行政長官辦公室及政府總部事務局預算中開支項目內的可動用資金承擔。

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