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晚報消息】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精神,根據《關於支援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的工作方案》,推進在“澳門新街坊”內指定機構經營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以下簡稱指定澳門藥品)相關工作,2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藥物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澳門藥監局)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商事服務局簽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監管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監管合作備忘錄》),針對指定澳門藥品安全管理,明確職責分工及協作機制,助力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健康生活就業。澳門藥監局局長蔡炳祥以及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局長吳創偉、副局長邱潤華等領導出席會議。

澳門藥監局局長蔡炳祥以及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局長吳創偉、副局長邱潤華等領導出席會議
澳門藥監局局長蔡炳祥以及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局長吳創偉、副局長邱潤華等領導出席會議

吳創偉表示,《監管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是貫徹落實《總體方案》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的又一重要舉措。隨著“澳門新街坊”認購熱情高漲,在合作區生活、就業的澳門居民越來越多,為合作區澳門居民帶來趨同澳門的藥事服務,對助推琴澳民生深度融合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接下來,合作區將繼續加強琴澳兩地藥品監管工作的交流協作,落實指定澳門藥品相關配套措施,錨定琴澳民生深度融合,建立一體化發展格局,支撐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等目標任務開展系列務實合作。

蔡炳祥表示,簽署的《監管合作備忘錄》圍繞合作區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的各項安全監管工作,透過對有關藥品進行全生命週期管理,保障合作區澳門居民的用藥安全,為推動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居住和工作創設良好條件。隨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總體發展規劃》及《關於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的意見》的出臺,為推動澳門和合作區機制協同、規則銜接提供了更明確的規劃和方向。在上述政策框架下,澳門藥監局和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將進一步探討和研究兩地藥品監管創新模式及機制,包括深入實施“澳門註冊+橫琴生產”,推動發展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助力合作區大健康產業發展。

根據《監管合作備忘錄》,澳門藥監局和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圍繞指定澳門藥品目錄、供應商監管、藥品配送、日常監管、藥品檢驗、不良反應監測、應急處置協作機制、藥品召回及處置、通報及會商機制、違法行為處置等方面深化務實合作,明確雙方分別對所轄區域指定澳門藥品的運輸、貯存、經營使用等過程進行日常監管職責。

通過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琴澳兩地將攜手實現指定澳門藥品安全跨區域協同共治,進一步加強合作區和澳門藥品安全治理體系規則銜接,為助力琴澳民生融合找到新的著力點。下一步,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將以此次簽約合作為新起點,強化琴澳兩地藥品監管交流合作,落實、細化指定澳門藥品各項工作,在推動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新空間建設上持續用力,在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上凝聚合力,助力琴澳深度融合發展再上新臺階。

簽約儀式結束後,蔡炳祥一行先後實地考察調研合作區政務服務中心、“澳門新街坊”衛生站、以及澳門藥學人員跨境執業藥店-珍禧品大藥房,深入瞭解合作區藥品經營、澳門藥學技術人員跨境執業等情況。